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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战再捷!华威医药挑战阿斯利康奥拉帕利晶型专利获部分无效成功!

发布时间:2022-01-12    【字号:  

近日,我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与无效审理部针对专利200780038855.1的无效宣告案件作出第53361号无效决定,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(权1、3-16无效,权2维持有效)。因为在仅“权利要求2维持有效”的基础上,请求人制备的产品将不会落入该保护范围内,达到了本次专利无效挑战的目的。





奥拉帕利(Olaparib)先由英国生物技术公司KuDOS (库多斯)药物有限公司研发,被阿斯利康(AstraZeneca)收购后,继续研发的一款治疗卵巢癌的药物。奥拉帕利是一线PARP(多聚ADP-核糖聚合酶)抑制剂,也是第1个可利用DNA损伤反应(DDR)通路的缺陷(如BRCA突变)杀死癌细胞的靶向治疗。于2014年在美国和2018年在欧盟上市,并于2018年8月由中国药监局正式批准在中国上市(商品名:利普卓)。


我司在对奥拉帕利研发与资料调研过程中,发现奥拉帕利胶囊和片剂中均需要使用奥拉帕利A晶型化合物,A晶化合物对应的即是200780038855.1有效专利,于是我司决定在开发奥拉帕利新晶型的同时主动发起A晶专利的无效挑战,以避免专利纠纷。


华威知识产权部经过对涉案专利细致的梳理,检索了大量的文献和进行深入的分析后,提交了九份证据文件,同时结合公知常识,证明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,最终合议庭经过认真的审查认同了我方的主要观点,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。仅保留了权利要求2(A晶的诸多制备方法中的一种)有效,该保护范围实质上不会对我司生产A晶产生任何障碍,实现了我司本次专利无效的主要目的。


值得关注的是这是继上次成功挑战托比司特晶型专利后,我司又一次挑战重磅药物专利成功,再一次证明了我司不仅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,更有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队伍为华威医药的研发保驾护航,数次为企业项目进展扫除专利障碍,规避侵权风险,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及客户的利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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